據國際能源網了解,近日,平昌縣發(fā)展和改革局發(fā)布《關于調整城區(qū)居民生活用氣銷售價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中調整平昌縣民用氣銷售價格,第一階梯銷價由每立方米2.19元調整為2.27元,第二階梯銷價由每立方米2.63元調整為2.27元,第三階梯銷價由每立方米3.29元調整為3.40元,合表用戶銷價由現行每立方米2.41元調整為2.50元。IC卡氣表和物聯遠傳表自2021年8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全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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